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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听证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1-04 09:24来源 : 南园街道办事处

  听证事项: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听证时间:2020年12月8日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9楼会议室

  听证主持人:梁巧明

  听证员:锡东波(首席听证人)、刘惠敏、陈祖荣、黄俊蓓

  听证陈述人:邓少浩

  听证参加人:许平、刘晓英、周立军、肖海、何璟、沈沁、杨广文、张科、陈志坚、陈文静、洪超键

  报告内容: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项目有关事宜的听证会于2020年12月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9楼会议室举行。部门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分别就该事宜作了陈述、发表了意见。

  部门陈述人陈述的主要内容为:

  为了落实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以街道综治中心为依托的社会心理服务实体及运行机制,完善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危机干预机制,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提高社会风险防控能力,增强居民安全感,根据广东省委政法委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基层综治中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室)的指导意见》(粤政发〔2020〕4号)、《深圳市社区心理服务机构建设指南(试行)》(深卫健公卫〔2019〕46号)等文件要求,在街道设立心理服务站、在社区设立心理服务室,2020年底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建成率达80%以上、社区社会心理服务室建成率达80%以上,建设标准为“五个一”(“一间以上工作室、一块牌子、一名以上工作人员、一套管理制度、一套运行机制”),结合南园街道办公场所实际,建成1个心理服务站、10个心理服务室,覆盖辖区居民提供心理服务。

  南园街道心理服务站(室)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参考深圳市社区心理服务机构建设指南(试行),对街道11个社会心理服务机构选址进行装修,购置设施设备,建立健全以街道综治中心为依托的社会心理服务实体及运行机制。南园街道心理服务站,位于御景华城五栋第三层302、304号,套内面积197平方米,设置接待宣传区、宣泄室、心理咨询室(音乐治疗室)、团体辅导室、办公室等5个功能区约116平方米,其余为走廊及公摊面积。10个心理服务室分布在东园、南园、巴登、玉田、沙埔头、滨江、滨河、锦龙、园西、南华,赤尾与南华社区共用一个心理服务室,平均一间心理服务室室内面积14.885平方米。

  建设南园街道心理服务站(室),旨在贯彻落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为居民提供一个舒适、安全、专业的心理服务平台,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心理健康服务。该项目建设无污染、不扰民,不会对周边环境及居民产生不良的影响。

  该项目计划在2020年11月开工,2020年12月完成施工建设。

  该项目由南园街道办事处统筹建设;项目完工后由各自社区工作站使用,由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管理。目前,我街道已委托湖北佳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完成施工图设计,委托投资咨询类预选库中机十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概算的编制工作,项目总投资1641547.6元。其中修缮工程费用806297.6元,软装费用474550元,心理服务设备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等360700元。

  听证参加人的主要意见为:

  希望南园街道心理服务站建设的硬件设施能更加齐全,能起到更好的心理咨询服务功能。建议南园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室)服务更加灵活,活动多样化,配备更多的专业人员,起到切实的作用。建议建一个公开栏,以用于定期公开相关事务,开展信息发布、心理健康小知识等,及时反馈群众反映问题和事项的情况,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由于南园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项目听证会时间较长,希望能够突出重点,让听证人员对项目更清晰。

  听证人员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经综合评议提出如下结论:经听证,开展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室)项目建设符合居民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附:听证笔录

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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