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挂国旗揽客被责令整改
信息提供日期 : 2014-01-24 00:00来源 :
年关悄悄临近,街头巷尾的“年味”越来越浓,许多单位和个人都把国旗悬挂门前,烘托庆祝中国农历新年的喜庆气氛。然而,福田区的邱小姐近日把国旗悬挂在商铺门口却引发争议。辖区执法队以“国旗商用”为由,责令其取下和国旗一起悬挂的广告横幅。
据邱小姐介绍,她在福田区红岭大厦开了一家纳米汗蒸馆,并于2013年12月中旬在店外悬挂上了一面国旗。“一是年关将近,红色喜庆有气氛;二是我们想表达爱国情怀。”邱小姐说,“不想,几天后,南园街道办的执法人员上门要求我把国旗以及旁边的广告横幅都取下来。”
记者为此采访了南园街道办执法队。执法人员锡先生称,单纯悬挂国旗属合法行为。但经多次现场查看,邱小姐的商铺除悬挂3面国旗和2面小彩旗外,还同时悬挂了两幅经营性的广告横幅以及广告性字语“汗蒸馆”等,涉嫌用国旗吸引眼球让市民看广告,有国旗商用性质。根据《国旗法》有关规定属违法行为。同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邱小姐的商铺未经深圳市城管局审批就在户外悬挂经营性条幅。因此,执法队是依法责令其限期取下具有广告性质的横幅、字语并缴纳罚款,但允许其单独保留和悬挂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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