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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2-23 11:22来源 : 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

        2021年,在福田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南园街道在各项工作中始终贯彻依法行政理念,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为促进辖区的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现南园街道根据《福田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福田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分标准》的标准和要求,对2021年度的整体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

        南园街道办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督查通报的要求,及时整改。按福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印发的2021年第5期《福田区法治政府建设督查通报》的要求,做到:

     (一)按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答辩材料;

     (二)对于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积极上诉,已生效败诉案件及时报送败诉报告;

     (三)行政诉讼案件部门行政首长均已出庭;

     (四)及时报送生效法院行政诉讼判决、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等;

     (五)其它未提及的事项,南园街道均参照督查通报的要求,加强自身工作,防微杜渐。

        二、行政执法情况

     (一)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

       2021年度,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南园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组织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制度,密切配合省、市、区主管机关开展“2021年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季度以及全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各项工作。同时,南园街道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自评自查工作,每季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街道法制专员及法律顾问召开内部评查会议,对于行政执法卷宗当中存在错漏、疑问及不足进行评审,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发现问题后及时改正。

     (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

        2021年度,南园街道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和市、区工作要求建立相关公示制度,落实相关执法公示事项,南园街道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对于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处罚结果等各项与行政执法相关的主要信息均通过区政府网页实行公示。

     (三)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南园街道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已公示的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确定的范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行音像记录,对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纳入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音像记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对现场执法活动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和音像记录的摄录重点等进行语音说明,并告知当事人及其他现场有关人员正在进行音像记录。

     (四)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南园街道办已按法制审核制度指定承担法制审核工作的科室,并配足法制审核人员。重大执法决定在提交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决定或负责人集体讨论前已先经过本单位法制部门的法制审核。法律顾问(个人或组织)出具的审核意见已经本单位法制部门确定。法制审核内容包括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程序、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裁量基准运用、文书等方面的审查。

     (五)深圳市法治政府信息平台系统报送

        南园街道办使用深圳市法治政府信息平台开展执法,按相应环节(如行政处罚从立案开始,到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处罚、结案等各环节),完成后7日内及时将执法数据录入或推送系统。本年度南园街道办所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均已按环节全部及时录入该系统。

     (六)执法投诉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畅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

        南园街道办依法设置多种方式的投诉、反映问题渠道,社会公众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或网络等途径向街道投诉或反映情况。同时,南园街道办严格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分工制度以及领导干部社区挂点制度,领导干部均积极接待群众的投诉和来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建议,并根据群众所反映问题的性质和具体内容,由街道信访办、纪工委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或其它对口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进行受理、处理及反馈。南园街道在相应网站公布了投诉电话、投诉的网络途径,主要包括:南园街道办事处电子邮箱、网上咨询平台等。

        三、依法接受监督

     (一)南园街道涉及行政复议7宗

        2021年度,南园街道办事处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7宗,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5宗,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并责令限期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2宗。

     (二)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

        1.2021年南园街道共涉及以下案件:

     (1)行政诉讼一审案件11宗,均与南华村棚改项目相关,其中不服南华村棚改意愿征集行为1宗,对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有异议3宗,不服信息公开5宗,不服行政强制措施2宗,审判结果为: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起诉2宗,其余9宗仍在审理中;

     (2)行政诉讼二审案件7宗,均与南华村棚改项目相关,审判结果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并维持原裁定4宗,裁定撤销原审判决1宗(原告撤诉),确认南园街道行政行为违法2宗。

     (3)民事诉讼一审1宗,与玉田图书馆相关,具体案由为黄某某诉南园街道侵权责任纠纷,要求街道办赔偿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害补偿,并要求街道办赔礼道歉。该案仍在审理之中。

        2.南园街道应诉情况:

        南园街道办依法配合法院的要求,对上述案件的传票、起诉状等文件进行签收,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区司法局备案。南园街道办积极准备材料,进行应诉,其中,

     (1)(2021)粤03行终305号于2021年3月7日开庭,(2021)粤03行终1106号、(2021)粤03行终1112号于2021年9月23日开庭,南园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街道办事处主任蒋崇安均出庭应诉;

     (2)(2020)粤0308行初1858号、(2020)粤0308行初1860号、(2020)粤0308行初1861号于2021年7月20日开庭,南园街道办事处副职负责人曹九如出庭应诉;

     (3)(2021)粤0308行初497号、(2021)粤03行终586号、(2021)粤03行终304号、(2021)粤03行终320号、(2021)粤03行终1101号均为书面审理;

     (4)(2021)粤0308行初1999号、(2021)粤0308行初2000号、(2021)粤0308行初2001号未确定开庭日期。

     (5)(2021)粤0304民初49484号案件于2021年12月2日开庭,街道图书馆负责人朱航出庭应诉。

     (三)落实司法建议书

        2021年度,南园街道办共收到(2021)湘0105执459号《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协助调查函》、(2021)川01执恢90号之四、五《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令》、(2021)粤0304民调令469号《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律师调查令》、(2021)粤0304执7037号之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协助调查通知书》、(2021)鲁法函字第605号《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函》等人民法院要求协助办理案件的文书,南园街道均已及时、完整地回复法院。

     (四)依法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工作

       2021年,南园街道办未收到人民检察院发出的相关文书。

        四、依法行政保障专项工作情况

     (一)组织开展学法活动

        2021年度,南园街道深入推进南园街道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聘请资深律师开展《南园街道2021年度领导干部<民法典>法治专题讲座》等活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培养街道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举办法治专题活动以及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学习活动,牢固树立街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尊重和保护公民权利的法治理念。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和法律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断强化公职人员的法律综合素质。

     (二)南园街道积极开展四项法治创建活动,其中,南园街道(滨江社区)法治公园被评选为2020年广东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三)对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专项督查。

        南园街道办根据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制定了《南园街道办事处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方案》,由街道综合治理办统筹,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参照考评标准完成任务。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专项督查工作。2021年下半年,街道综合治理办组织各部门专门召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会”,对各部门上半年完成依法行政考评指标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下半年如何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作具体安排。

     (四)南园街道办按要求撰写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后,将及时向区司法局报送。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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