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园街道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1-16 00:00来源 : 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
2018年,在福田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南园街道在各项工作中始终贯彻依法行政理念,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为促进辖区的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现南园街道根据《福田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标准和要求,对2018年度的整体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如下:
一、行政决策情况
(一) 制定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听证事项目录。
2018年度,街道办发布了《2018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容为“南华村(下步庙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意愿征集’工作”。该行政决策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进行风险评估、街道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在“福田区政府在线”网站“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版块,及时向公众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二)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018年度,南园街道办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南华村(下步庙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意愿征集’工作”除网站发布工作进展之外,制定并公布了《关于参与“棚改意愿征集”业主填写文书及提供相关资料的情况说明》、《深圳市福田区下步庙南区(“南华村”)老旧住宅改造项目意愿征集规范及材料列表》,认真积极听取公众对于该工作的意见;街道办就该工作聘请了专业的法律团队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团队出具了《南华社区棚户区改造意愿采集信息法律审查意见》、《关于棚改意愿采集信息的法律审查意见备忘》等法律审查意见,严格把控法律风险;同时街道领导班子对该项目进行了集体讨论,出具了《关于成立南园街道更新改造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南园街道南华村老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有关事项党工委会议纪要》(南工委纪[2018]6号)等文件。
(三)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听证程序合法,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
2018年度,南园街道“民生微实事”项目的征集、申报、实施等工作,均严格依照“四议四公开”的程序进行,分别为:居民提议、社区商议、街道党工委审议、社区两委决议;决议结果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实施效果公开、平价结果公开;并由街道法制专员及街道顾问律师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及项目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最后通过“福田政府在线”网页、“南园民生”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切实做到微实事来自社区居民的提议、接受居民的监督。
(四)行政决策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决策实施后应进行实施后评估。
南园街道办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南园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要求,就街道办各重大项目要求执业律师分别出具了《关于中广核城市更新改造的项目论证及回复意见》、《【2013】第NY001号行政执法案件限期拆除公告法律文书起草的律师意见书》、《南园街道查处无证幼儿园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审核深圳市上步实业股份公司提请埔尾巴登村、玉田向东围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相关材料之法律意见书》、《南华社区棚户区改造意愿采集信息法律审查意见》等文件。上述风险评估报告对街道办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及化解措施建议,为后续风险处理做好了准备。
(五)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为建立健全街道法律顾问制度,街道办分别制定了《南园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南园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等规定, 2018年度,南园街道聘请专职法律顾问2名,信访业务律师2名,执法队驻队律师1名,专业物业及社区服务调委会律师2名,街道辖区内各社区工作站共聘请法律顾问7名。
截至目前,街道专职法律顾问共为街道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12份,为街道办各部门、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80余次,参与人民调解案件21起;信访业务律师共参与接访42宗,成功引导法律途径19宗,调解结案3宗,化解信访矛盾4宗,分流信访事项130余件,为信访人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及初步法律分析报告3份;综合执法队驻队律师共参与随队执法活动40余次,审查行政执法卷宗247份,为行政执法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组织执法人员法律培训3场。
(六)规范政府合同管理程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不断规范规范行政行为,充分发挥法律审查风险防范机制的作用,我街道于2016年创新性地建立了合同法律审查及管理制度,制定了《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合同审查与管理规定》。
2018年,我街道在之前建立的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提出了修订《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合同审查与管理规定》的意见,并经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该规定更为完善与成熟。按照该规定的要求,街道合同申请均由业务部门负责人申请、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由街道司法所统筹安排法律顾问对合同实施分类管理和全面审查、签订法律意见,街道法制专员在二次审查后签名确认,新的合同审查模式更有利于避免我街道出现合同法律风险。自2018年1月至今,街道法律顾问审查民生微实事工程类合同118份、民生微实事其它类合同181份,其它采购类合同、服务类合同共294份,合共审查合同593份,独立出具《法律意见书》2份。
二、行政执法情况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汇编和以案释法工作。
2018年度,南园街道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和市、区工作要求建立相关公示制度,落实相关执法公示事项,街道安监执法中队、综合执法队对于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处罚结果等各项与行政执法相关的主要信息均通过区政府网页——“福田政府在线”实行公示。
南园街道安监执法中队依法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监督、检查、管理、处罚法定职权,安监执法中队及各执法员主体信息依法在街道、社区工作站办公场所及区政府网页进行公告、公示。
南园街道综合执法队作为区综合执法局的派出机构,接受区城管局及各单位的委托行使法定职权,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执法队及各执法员的主体信息依法在街道办公场所及区政府网页公告、公示。
街道执法队按相关要求开展具有指导性意义的典型案例汇编、发布、报送工作,分别提交了《行政执法案例报送汇编材料》、《以案释法案例报送材料》等材料。
(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南园街道办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则(试行)》《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规则(试行)》《南园街道落实行政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队)》和市、区工作要求,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南园街道办贯彻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福田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则(试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则(试行)》和市、区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及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培训。
南园街道安监执法中队、综合执法队积极配合市、区两级主管机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岗位业务培训、执法人员执法专业培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全面了解并掌握与行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法规及规章制度,着重培养执法专业技能,树立良好的作风和纪律观念,努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素养和能力。
2018年度,南园街道安监执法中队、综合执法队先后组织行政执法人员210人次参与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行政执法培训活动7场,在街道范围内专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3场。
(五)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
2018年度,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南园街道安监执法中队、综合执法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制度,密切配合省、市、区主管机关开展“2018年第一、第二、第三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福田区2018年深圳市福田区安监系统第二轮行政执法处罚案卷评查”、“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局关于2018年规划土地监察执法案卷交叉评查”等各项工作。同时,安监执法中队、综合执法队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卷宗内部自我评查工作,每季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街道法制专员及法律顾问召开内部评查会议,对于行政执法卷宗当中存在错漏、疑问及不足进行评审,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发现问题后及时改正。
根据各项评查记录显示,南园街道2018年度行政执法卷宗基本达到规范标准,评查结果良好,未出现行政执法卷宗存在严重错误或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况。
(六)行政执法不作为情况
2018年至今,综合执法系统共立案249宗,结案249宗,罚款109700元。处理数字化城管案件3599宗;处理违章电话17宗次。开展图斑卫片核查19宗,处理各类天地网违建投诉22宗,拆除违法建筑675㎡,确保辖区违建“零增长”。
安监执法中队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9家次,查处隐患134条,整改隐患115条,隐患整改率85.82%,立案50宗,实施行政处罚37次,监督罚款38.91万元。
综合考量南园街道在各项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客观情况,南园街道不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的现象,未出现因行政执法不作为而被举报或涉及诉讼等情况。
三、依法接受监督
(一)畅通投诉渠道
我街道依法设置多种方式的投诉、反映问题渠道,社会公众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或网络等途径向街道投诉或反映情况。同时,我街道严格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分工制度以及领导干部社区挂点制度,领导干部均积极接待群众的投诉和来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建议,并根据群众所反映问题的性质和具体内容,由街道信访办、纪工委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或其它对口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进行受理、处理及反馈。
投诉电话主要包括:1、信访办:83627148;2、纪工委办公室:83652639;3、党政办公室:83620049。
网络途径主要包括:
1、街道办事处电子邮箱:nyb@szft.gov.cn;
2.网上咨询平台:“福田政府在线” ->点击“网上咨询”->我要“咨询”。
(二)依法接受行政监督
南园街道执法队向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福田规土监行案【2017】220号)后,水务集团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8年2月24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2018年7月27日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作出《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滨河水务大楼行政复议案件审查意见书》,要求南园街道执法队向行政复议办公室书面反馈是否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及具体时间。后街道执法队与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沟通后,区城管局作出了《关于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滨河水务大楼行政复议案件审查意见书的回复》,认为由于该案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主要证据不足、事实认定不清,拟于2018年8月8日前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二)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
2018年度,我街道涉及的司法案件共有1宗,案号为(2018)粤0304执异6号案件。在参与上述案件过程中,我街道均依法配合法院的要求,积极与法院沟通,按法律规定完成举证、答辩,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三)行政诉讼败诉率
2018年度,我街道办并无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因此,截至目前,我街道并未出现行政案件败诉情况,行政诉讼败诉率为0%。
四、依法行政保障专项工作情况
(一)组织开展学法活动
2018年度,南园街道深入推进南园街道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培养街道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举办法治专题活动7场次,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学习9场次,牢固树立街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尊重和保护公民权利的法治理念。 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和法律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断强化公职人员的法律综合素质。
街道继续健全党员干部学法制度,加大干部法治投入,按照市、区“学法考试”系统考试的统一部署,组织街道各支部党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完成相应的学时学分,参与统一考试;邀请社区法律顾问,为各社区党委委员开展“社区党员干部宪法修正案学习讲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二)单位法制专员情况
2018年度,南园街道办贯彻落实《南园街道关于建立法制专员工作机制的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法制专员工作职责》《法制专员工作流程》,在街道办法制专员办公室设专职法制专员1名(由街道司法所所长担任)。截至目前,法制专员共协助街道各部门完成文书修订、方案讨论、意见审查31项,参与司法宣传工作、法制培训工作17次,协助街道各部门及法律顾问审核合同593份。
(三)对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专项督查。
根据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制定《南园街道办事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专项督查工作,形成南园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专项督查报告。
(四)街道办每年向区政府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向区法制机构提交报告及依法行政材料台账。
南园街道办在“福田区政府在线”->南园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规划计划及总结版块分别发布了《南园街道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南园街道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南园街道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南园街道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南园街道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南园街道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及时将街道办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五、落实依法行政具体安排和部署
2018年度,南园街道充分落实上述各项依法行政的具体安排和部署,不断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依法接受行政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保障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六、依法行政工作或专项法制工作成绩突出,相关情况信息被有关内参、工作简报、门户网站采用。
2018年度,南园街道办依法行政工作或专项法制工作成绩突出,有《南园街道打击规范并举强力推进华强南片区综合整治成效凸显》、《我区成功处置金鼎山欣宇儿童中心疫情实现“三个确保不发生”》、《南园街道创新服务大厅服务模式打造“四心”服务品牌》、《机关办公楼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不容忽视》、《劳资纠纷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专项活动显成效》、《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政策宣讲及系列服务项目走进南园街道沙埔头社区》被有关内参、工作简报、门户网站采用;同时,街道办因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被区委区政府评为“综治工作优秀街道”,并给予通报(《年度创建平安福田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结果通报》(福委[2018]1号),因“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出色受到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民政厅等部门的通报表扬(《关于确认2017年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单位的通报》(粤司办[2018]220号)。
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