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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预算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03-23 00:00来源 : 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

  本预算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单位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报告所列内容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区人大监督。  

  报告人:陈晓中   

  一、单位概况  

  本单位主要职能:(一)街道党工委职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的顺利完成。指导本街道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社区服务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街道和社区固本强基工程的组织实施。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侨联、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基层组织和社区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行使职权。落实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领导街道、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二)街道办事处职责:贯彻执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和方针政策,结合本街道实际,制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安全生产宣传、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和支持社区居委会开展自我管理,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街道的城区管理,负责辖区内环保、绿化、爱卫、“三防”、排洪、排污等其它城市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做好各项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做好司法、信访、出租屋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初级保健、劳动保障、残疾人就业等各项社区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有关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方面的问题。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区群众性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参与新建、改建居住区的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项目的验收工作,协助开展城中村(旧村)改造,协助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措施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优化投资环境,做好为企业服务及统计工作,规范、监管集体经济企业,促进辖区经济发展。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单位共设21个科室(含办公室、站、队、所)、11个社区工作站及13个居委会;编制内实有人员数166人(公务员及职员86人,雇员15人,社区定员65人),劳务派遣人员299人,街道离退休人员39人,社区退休人员52人;公务用车11台。  

  二、2015年绩效情况  

  2015年,南园街道党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区六届二次党代会精神,紧扣福田区委区政府部署,带领辖区广大党员干部锐意改革、扎实工作,推动街道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坚持改革不停步,加强基层治理,不断夯实党建基础。推行“党员网格+”社区治理模式,使全街道党员下沉到53个社区网格中开展服务,推进解决各类民生问题。创新组织体系,在全市率先设立党工委兼职委员、率先选派机关干部担任社区综合党委书记和通讯行业党委书记。推出“微党课”,实现党员教育培训有规划,内容有特色,人员全覆盖。开拓新阵地,创建了街道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党群服务中心、通讯行业党委党建花园6个党员教育、活动阵地。 

  把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南园民生福祉不断提高。将“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创新成果在街道全面推行,并实现社会化公共服务机构在11个社区全进驻。成功打造乐器城创业孵化基地;推动兴办两家幼儿园,解决学位500多个。顺利完成向东围67号南园综合楼空楼行动、辖区人行道路环境美化行动、华强南片区环境提升行动、滨江图贸大厦环境卫生整治行动4项“马上就办”工作任务。完成民生微实事项目108项,投入资金554万元。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100余场,成功打造 “中国传统文化周”、“南园读书月”、“古典吉他节”等多个文化活动品牌。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构建安全、稳定、法治、有序新局面。推进法治南园建设。建立法制专员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律师驻队”工作;全面铺开“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及“一公里法律援助圈”工作;通过创建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设置“法治图书角”、建设法治文化墙等形式,开展多样化普法宣传教育。强化综治信访维稳。成立街道访前工作室,聘请专业律师化解信访难题;充分发挥“法律五进”中专业调解的作用,调解各类纠纷700余宗。加强辖区安全治理。重点开展了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等专项治理工作,“三小”场所检查做到每季度全覆盖;对辖区5万间出租屋、13万流动人口切实做到有效管理。 

  坚持生态文明与城市管理共同推进,老城区焕发新活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发挥低碳环保志愿者队伍作用,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联合水务集团等部门开展“你的一小步环境一大步”等活动反响热烈,创建“节水型居民小区”33个,2个社区通过市宜居社区评审。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城市管理、查违等专项整治,实现违建“零增长”;成立全市第一个由村民自行组成的城中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队;完成南园新村等12个“脏乱差”住宅小区综合环境整治。推行街道处级领导干部“路长制”,按照“一路一案”的形式,对市政路段进行综合治理。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南园街道继往开来、开拓创新、锐意改革之年。全年工作核心就是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市两会、区委六届十六次全体会议以及市区两级城市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践行新发展理念,通过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民生导向,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居安思危、勇于承担、全力以赴,建设“宜居、宜业、安全、文明”南园。 

  (一)牢固树立居安思危的意识,坚持全覆盖监管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不断提升公共安全水平。强化源头治理,加强网格监管,定期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建设。强化信访调解维稳,发挥街道访前法律工作室、“和谐劳动关系综合服务站”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的作用,提升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的处置能力。强化法治社区建设,根据各社区所属地理位置、辖区居民、企业单位的特点,分类别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送法进社区活动。 

  (二)牢固树立品质为上的意识,坚持全面统筹与高端引领相结合,不断提升辖区文明内涵。创新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体系,打造街道特色文化功能区;发挥既有优秀文艺团队的影响力,提炼出南园街道文化特色。优化“名人+”品牌运作模式,打造深圳第一个街道美术馆——南园美术馆,并组建十个百姓书画院;实施社区图书馆激活计划,推动阅读空间改造升级。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大义工招募力度,完善义工管理体系,强化“三联”志愿者服务模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三)牢固树立勇于担当的精神,坚持创新性与实效性相结合,不断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进一步推动社区治理创新,以社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全面建立“强核多元五化”社区治理模式。打造智慧南园工作平台。创新“移动互联网+”服务模式,推出“南园民生”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推行“三通”智慧党建体系(一页通、一机通、一微通),提高党员管理服务智慧化水平。组建行业性群团组织。组建华强南群团服务中心,开展通讯行业“党群生活季”系列活动;创建通讯行业调委会,聘请专业律师坐班,为通讯市场铺主、顾客提供法律服务。 

  (四)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依法治理与精细管理相结合,不断提升综合环境水平。努力争取区政府支持,启动南园路及其支路的综合环境改造提升工作。深入开展巴登片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继续推进辖区城中村“五化”(净化、文化、硬化、绿化、美化)整治。通过“整顿、淘汰、整治、扶持”的方式,强化对辖区28个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环境整治提升。推进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开展辖区绿地黄土裸露整治,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和宜居社区创建活动。 

  (五)牢固树立真抓实干的作风,坚持问题导向与均衡共享相结合,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民生微实事”项目建设,规范资金使用监管,强化效果评估。推进社会救助帮扶,创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力争新成立3个以上的社区老年人协会,并对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实施升级改造。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最大化,并推动解决辖区的公共服务资源场地问题。全面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等统计工作。推进计生服务与管理,抓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贯彻落实,继续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开展惠民优育优教活动。 

  四、2016年部门经费预算  

  2016年本单位部门预算规模为14259.0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  

  (一) 基本支出2867.05万元。具体支出内容如下:  

  1.人员支出2,148.1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离退休经费支出718.9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项目支出11,392.00万元。具体支出内容如下:  

  1.购置费支出39.00万元,全部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反映用于购置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器设备等的支出。 

  2.修缮费支出30.00万元,反映本办大楼物业管理费和零星维修工程的支出。  

  3.业务费支出11,223.00万元,主要内容有:   

  (1)社区工作站1,360.09万元,主要包括:  

  ①工作站人员:反映社区工作站人员经费的支出。 

  ②工作站办公事务:反映社区工作站各类办公事务的支出,包括计划生育、出租屋综管、城市管理、安全综治、民政民务(含社区老年协会)、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司法(含人民调解)、文化体育、工会妇联、青少年、关心下一代、统计、征兵武装、侨联、残联社康、食品监督、民防工作、精神文明、社区物业管理、业委会、科普宣传、财务管理和档案等工作。  

  ③社区图书馆:反映社区图书馆管理的支出。  

  ④办公用房租赁:反映社区工作站办公用房租赁经费的支出。  

  ⑤工作站统筹:反映社区工作站统筹性工作方面的支出。  

  ⑥社区党建团建:反映社区党建、团建工作方面的支出。  

  ⑦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反映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的支出。  

  ⑧居委会兼职补贴:反映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兼职人员经费的支出。  

  ⑨党务工作人员补贴:反映社区工作站党务工作人员经费的支出。  

  (2)一般管理事务1,244.57万元,主要包括:  

  ①公用经费:反映维持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公用开支,包括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及书报杂志、单位一般印刷、电话网络邮电费用及其他(含代扣代缴)。  

  ②工会经费:反映工会经费支出。  

  ③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④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⑤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⑥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⑦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  

  ⑧绩效考核经费:反映单位绩效考核评估应用经费。  

  ⑨公务交通补贴:反映车改单位按车改方案规定按月发放的适度交通补贴费用。  

  ⑩公共交通专项经费:根据车改单位全年公务交通补贴总额按一定比例安排用于单位集体公务活动、公务接待、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理等公共交通开支。  

  基层党建:反映单位开展基层党建活动的支出,按照不低于本单位行政业务费用的3-5%安排。  

  其他一般管理事务:反映除上述经费以外的维持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其他杂项支出。  

  (3)劳务派遣1,849.00万元:反映用于劳务派遣方面的支出(书画社长、艺术团长、体育专干、文化馆长、街道党建组织员、社区党建组织员、街道劳动保障员、工会工作者、人大助理员、党建联络员、街道图书管理员、社区图书管理员、劳动监察协理员、街道就业协理员、执法协管员、综合协管员),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辖区其它管理事务787.28万元,主要包括:  

  ①统计工作:反映各类统计调查、城调联谊活动、统计各常规报表、单位年报培训、统计专业负责人外出业务培训学习,统计宣传、统计执法等各项统计工作方面的支出。  

  ②司法工作:反映信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区普法宣传教育及人民调解、骨干业务培训、法律服务、法律进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结对子等司法项目的支出。  

  ③党建纪检:反映各党(总)支部日常党建活动、党建调研,支部书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业务知识培训,党建联席会系列活动、“七一”系列活动、机关党员及退休党员活动,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党建网维护管理、纪检业务培训、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进社区、纪检业务培训、纪检信访巡查件办理,“两新”教育、“两新”书记补贴和“两新”组建等项目的支出。  

  ④工青妇工作:反映扶贫帮困、社区老人健身活动、基层干部培训、生老病故慰问、辖区工会联谊、团员教育、“三八”系列活动、全年妇报订阅、基层妇女干部培训、关心下一代及义工工作经费等项目的支出。  

  ⑤劳动保障事务:反映迎检、年终考核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失业人员招聘、法律法规大讲座及宣传、劳资纠纷及退休人员社会管理等项目的支出。  

  ⑥武装工作:反映民兵日常教育、军事训练、坑道维护、应急作战指挥部日常开支、八一慰问、武装征兵、民防工作等项目的支出。  

  ⑦民政双拥:反映节日慰问困难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民政业务培训、辖区慰问工作、双拥工作、残联工作、殡葬改革宣传和管理、综合康复及残联康复站、社区服务中心运营、老人日照中心运营、房租及义务兵家属补助、居委会换届选举等项目的支出。   

  ⑧创建工作:反映两个文明建设活动、“四进社区”示范点、文明城市迎检及文明指数检查、邻里节、读书月和创建精神文明先进示范区等各项创建活动方面的支出。  

  ⑨织网工程:反映织网工程活动方面的支出。  

  ⑩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反映组织低保、优抚和低保边缘户参加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方面的支出。  

  人大政协统战:反映人大、政协委员会联络室和街道统战侨(台)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智慧福田专项:反映按现行经费渠道保障的“智慧福田”街道工作平台配套设备采购及宣传、网络推广、培训等运营费用等方面的支出,属政府投资项目范畴的按规定报发改立项建设。  

  其他事务:反映除上述活动外未单列项目和辖区其他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如扶贫帮困、社区学院、人防等。  

  (5)计生事务130.00万元,主要包括:  

  ①计生基础工作:反映辖区计生工作总结表彰活动、街道年终计生考核奖等计生经常性基础工作考核、检查奖励以及迎接国家、省、市、区各项检查活动方面的支出。  

  ②计生协会:反映创建街道、社区工作站先进计生协会、计生协会联谊、计生协会年终表彰先进、节目座谈会等计生协会工作方面的支出。  

  ③计生宣传教育:反映各种宣传日计生宣传、计生文艺专项演出、宣传栏制作、宣传资料印制、计生业务培训、计生法规培训教育以及和计生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面的支出。  

  ④人口管理:反映无业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无业、下岗人员及流动人员落实避孕措施奖励,节育措施节育者医疗费,落实宫内节育器、人流、引产、结扎奖励补助等免费医疗活动方面的支出。  

  ⑤计生网络平台:反映计生科和社区工作站网络信息化建设、调试;建设网络信息互联网;计生科和社区工作站电脑、打印机更新维护保养等网络信息化建设管理活动方面的支出。  

  ⑥计生杂项:反映计生服务站工作及活动、计生服务站改造扩建活动、计生岗位津贴、计生困难家庭补助、计生信访调查、社区生育文化中心开办和营运及计生各类机动费用的支出。  

  (6)文体事务50万元,主要包括:  

  ①体育事务:反映举办街道社区体育运动会、老人体育节、组织辖区举办体育活动、组织参加市、区各种体育比赛等体育进社区活动方面的支出。  

  ②文化事务:反映举办各种书法展、美术、摄影、文化交流、培训、讲座、画册出版,春节义务写对联等社区服务、合唱节、街道图书馆运营等文化事业支出。  

  ③文化站业务:反映特级文化站、一级文化站各项工作、文化广场各项活动、文艺演出、宣传教育培训、文化站设施购置、文化墙制作费用、社区文化网络建设维护及管理营运等各项活动方面的支出(标准:特级文化站每年60万元,一级文化站每年50万元)。 

  (7)城市管理550.00万元,主要包括:  

  ①城市管理:反映街道重大疫情防控防疫、森林防火、排水管网清源活动、辖区公共场所消毒、绿化、市容市貌管理、处理数字化信息系统、市区“双赛”清洁深圳月、开展辖区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工作、“除四害”迎接全国卫生城市检查、三防包括购置抢险求助设备、防止山体塌方、处理安置疏散山边地危险地人员、慰问环卫及以工代赈人员、宜居社区创建、辖区零星绿化等小额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环境考核、城市执法、土地监管(查违)、爱国卫生、环卫工具房、水景项目维护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支出。  

  ②房屋租赁管理:反映出租屋普查及信息采集、稽查诉讼工作,办公场所、信息系统及设备维护,宣传、培训,工作网格管理、信息自主申报等房屋租赁活动方面的支出。  

  ③辖区物业管理:反映处理业主管理单位的矛盾和纠纷,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学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培训及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8)市容环境卫生686.00万元:反映按合同支付的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9)综治及维稳安全60.00万元,主要包括:  

  ①综治及维稳:反映维护社会稳定治理、社区治安巡防、禁毒及预防青少年犯罪宣传、维稳综治及辖区单位治保人员培训、610教育及维稳、社区警务室和群防群治等方面的支出。  

  ②安全管理:反映辖区安全隐患整治、宣传培训、地质灾害整治、安全社区创建等安全生产监督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10)社区残协(残协事务)37.20万元:反映社区专职委员经费及社区残疾人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1)职业康复15.00万元:反映职业康复中心管理费、水电费、管理人员工资的支出、开展残疾人到职康中心工疗、娱疗、日间照料出勤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12)民政专项事业1,238.86万元,主要包括:  

  ①死亡抚恤:反映“三属”定期定量抚恤金及优抚金的支出。  

  ②伤残抚恤:反映3-10级伤残军人年抚恤金、重点3级伤残军人每月护理费和在职转在乡伤残军人月定补的支出。  

  ③在乡复员军人补贴:反映“五老”定补、老复员军人定补、参战涉核人员定补金和无军籍职工代管代发工资等补助支出。  

  ④老龄事务:反映高龄(含百岁)老人营养补贴的支出。  

  ⑤最低生活保障金:反映最低生活保障金、低保基本医疗补助金和燃气补贴救助的支出。  

  ⑥其他城镇社会救助的支出:反映学费、疾病及临时救助和养育等项目扶助支出。  

  ⑦其他抚恤支出:反映其他抚恤方面的支出。  

  ⑧义务兵优待金:反映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支出。  

  ⑨其他民政支出:反映救灾救助宣传方面、殡葬改革宣传和工作、社区邻里节活动等业务的支出。  

  ⑩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经费:反映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区级政府采购资金的支出,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老年人托养中心项目经费:反映老年人托养中心建设、运营的支出。  

  (13)民生微实事2,200.00万元,反映民生微实事项目建设的支出。  

  (14)就业专项资金1,015.00万元,反映辖区再就业专项支出。  

  4.预算准备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中不可预见的政策性支出等,按照项目支出的5%以内的规模预留。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我单位严格执行因公出国()费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上级部门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由于出国计划审定晚于部门预算编制,因此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按实际调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部门预算数36.6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正常运行维护费。因2015年实行公车改革政策,我街道现有公务用车11台。  

  3、公务接待费2016年部门预算数0.15万元。主要是用于有关部门来我街道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支出。 

  附表:南园街道2016年度财政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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