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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7-08 10:32来源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做好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号)

  2.《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做好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9〕26号)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影响,承诺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在福田区社保分局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市企业,可申请认定为“受影响企业”:

  1.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

  2.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进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

  3.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

  (三)申请时限及方式

  2019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企业向所在地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办部门根据企业填报的信息,通过“受影响企业和职工实名制信息系统”对企业条件进行比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申请企业。企业认定通过以后到福田区社保分局失业科办理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

  (四)办理时限

  “受影响企业”认定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并按要求加盖企业公章。

  (一)《受影响企业申请表》。(原件+Word版一份)

  (二)《企业受影响职工花名册》(原件+ Excel版一份)受影响职工花名册不超过企业总员工的20%,名单由企业自行确定。

  (六)受影响企业认定后享受的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认定为受影响企业和受影响职工后,企业可以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和服务,主要有:1.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条件的,可申请返还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按照该企业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乘以11880元予以返还。失业保险费返还需经福田区社保分局最后确认返还。2.企业组织开展困难职工在岗培训,培训计划及成果经区人力资源部门评审合格后,按困难职工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经办部门为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福田区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经办机构和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1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309栋B座1楼

  83456494

  受理注册地址不在福田区,但在福田区缴纳社保的企业

  2

  园岭街道办事处

  福田区红荔路2002号园岭街道办事处409室

  25320065

  受理注册地在福田且在福田缴纳社保的企业

  3

  南园街道办事处

  福田区松岭路56号南园街道办事处303室

  83658895

  受理注册地在福田且在福田缴纳社保的企业

  4

  福田街道办事处

  福田区金田路2006号福田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83813849

  受理注册地在福田且在福田缴纳社保的企业

  5

  沙头街道办事处

  福田区新沙路60号沙头街道办事处218室

  83303633

  受理注册地在福田且在福田缴纳社保的企业

  6

  梅林街道办事处

  福田区梅华路124号梅林街道办事处504室

  83108907

  受理注册地在福田且在福田缴纳社保的企业

  7

  华富街道办事处

  福田区皇岗路莲花一村18栋附楼北二楼

  83250403

  受理注册地在福田且在福田缴纳社保的企业

  8

  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福田区农林路1号香蜜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83707368

  受理注册地在福田且在福田缴纳社保的企业

  9

  莲花街道办事处

  福田区景田路6号莲花街道办事处信访中心1楼118室

  83079159

  受理注册地在福田且在福田缴纳社保的企业

  10

  华强北街道办事处

  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三栋中八楼公共服务中心

  82586858

  受理注册地在福田且在福田缴纳社保的企业

  11

  福保街道办事处

  福田保税区桂花路15号红树绿洲1栋2层公共服务中心

  83830233

  受理注册地在福田且在福田缴纳社保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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