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人力资源局 > 常见问题

您好。我打算年后换一份工作,但我记得我在跟这个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单位跟我要了定金,但我听朋友们说单位是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和扣押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是这样吗?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4-27 15:33来源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问题5:我打算年后换一份工作,但我记得我在跟这个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单位跟我要了定金,但我听朋友们说单位是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和扣押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是这样吗?
  解答:您好,您朋友们对我们劳动法律法规的理解还是挺到位的,因为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如果您的证件被扣押,可向公安部门和劳动部门举报,两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将证件退还给您本人。如果您被收取了定金、保证金,用人单位应该退还并被处以相应的罚款。希望您年后能换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