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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对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办初创企业,具有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场租补贴优惠政策是什么?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1-16 15:30来源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问题:对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办初创企业,具有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场租补贴优惠政策是什么?

回复: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的,按照第一年每月1560元、第二年每月1300元、第三年每月91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在上述认定载体以及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65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78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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