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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田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适用范围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2-07 15:43来源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深财工贸〔2024〕1号),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局根据我市对口协作地区脱贫人口在我区参保分布情况研究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并向各街道分解下达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具体如下:园岭街道办事处20万元、南园街道办事处5万元、福田街道办事处40万元、沙头街道办事处39万元、梅林街道办事处23万元、华富街道办事处10万元、香蜜湖街道办事处15万元、莲花街道办事处15万元、华强北街道办事处21万元、福保街道办事处19万元,合计207万元。

  根据《深圳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方案》(深乡村振兴字〔2022〕85号)要求,此项资金用于奖励吸纳外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的在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组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方面。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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