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10-16 18:53来源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秦汉胡同教育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深福劳监责〔2024〕20243000189号),内容如下: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拖欠252名员工2024年7月份、8月份工资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依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将书面改正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执法二科。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逾期仍拒不改正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引发严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日视为送达。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韵动家园裙楼二层212室,联系人:高京城,联系电话:0755-23610796。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