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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深福劳监责〔2025〕FB097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7-18 16:39来源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卡连弗贸易有限公司: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深福劳监责〔2025〕FB097号),内容如下:

  我局于2025年6月27日对你单位拖欠工资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员工叶灵慧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工资合计85961元的行为,违反了《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工资表、劳动监察调查询问笔录等材料证明。

  依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第(二)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将书面改正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执法二科(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119号韵动家园A栋二楼211室,联系人:聂子萌、胡宇飞,联系电话:0755-23610811)。

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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