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人力资源局 > 通知公告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6年福田区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7-24 09:38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田区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深福人力规〔2023〕1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福田区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6年以前认定且当前仍在册管理的12家福田区创业孵化基地(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运营管理、场地保障、服务能力、孵化成效等。

  三、考核规则

  考核指标包括基础指标和评优指标。其中,基础指标按“合格”和“不合格”进行评价,所有基础指标均合格的,获基础分60分,同时具备评优资格;任意一项基础指标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对具备评优资格的基地,进行评优指标赋分,评优指标表满分40分,根据评优指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按不高于具备评优资格的基地数量的30%评选“优秀”级别基地,其余考核结果定为“合格”。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基地按规定给予5万元奖补。

  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福田区创业孵化基地”称号。

  四、考核流程

  (一)基地自评。基地填写考核申请表(附件2),准备佐证材料,并于8月24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街道初审。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本街道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年度考核,通过查验年度考核申请表、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福田区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管理、场地保障、服务能力等考核要素(见附件4)进行核实并出具年度考核初审意见,于9月14日前提交至区人力资源局。

  (三)区级复审。区人力资源局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复核评优工作,结合申报材料、街道初审意见等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分。

  (四)公示公布。年度考核结果在福田区政府在线官网公示7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调查不成立的,将年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各考核对象要实事求是准备考核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材料需提交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佐证材料按照考核表中出现顺序整理报送。请各街道指导考核对象做好自评和材料准备工作,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出具考核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1.福田区创业孵化基地考核名单

  2.2026年福田区创业孵化基地考核申请表

  3.近两年在孵创业实体汇总表

  4.福田区创业孵化基地基础指标考核表

  5.福田区创业孵化基地评优指标考核表

  6.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7月24日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82918408)

附件:附件1-6.docx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