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关于祖丽皮耶·艾拉的人才引进业务陈述申辩权利告知函的送达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9-11 14:55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祖丽皮耶·艾拉:
经查,你申报我区人才引进业务时的参保信息为无效参保,并已办理退费手续,我局对你作出《人才引进业务陈述申辩权利告知函》,因无法联系到你,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人才引进业务陈述申辩权利告知函》。内容如下:
祖丽皮耶·艾拉,你于2025年1月2日以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向我局申办在职人才引进,并于2025年1月7日“秒批”通过。现经社保部门查实,你申报的参保信息为无效参保,所在参保单位深圳市泛亚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办理退费。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2号)第五条有关规定,你以虚假劳动关系参保并已办理退费手续,不符合我市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
根据《深圳市行政服务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第三十八条、六十三条,《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第十七条和《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2号)第十五条规定,我局将撤销2025年1月作出的《人才引进通知书》(深福田在〔2025〕第000228号),并将有关情况记入人才引进诚信系统和深圳市个人征信系统不良诚信记录,2年内不予受理你的入户申请。
具体人员信息如下:
在本公告期内,如对以上情况存在异议,请于公告期满起5个工作日内,来我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栋3楼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82978023)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的,将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本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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