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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深福劳人仲案【2025】1024号开庭应诉通知-深圳市中鹏教育培训中心、深圳市中鹏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4-28 11:38来源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中鹏教育培训中心、深圳市中鹏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本 委 已 受理 罗 雪瑶诉你 劳 动 争议 案件 (深福劳人仲案【2025】1024 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 向你公告送达 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 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 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本委定于2025年06 月16日上午 9:30 在仲裁 3 庭(深圳市福 田区沙嘴路 119 号韵动家园裙楼二层)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 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本公告采用在 http://www.szft.gov.cn/bmxx/qrlzyj/zc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 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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