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深福劳人仲案【2025】1365号仲裁裁决书-深圳富悦海涛口腔门诊部(被申请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9-16 11:01来源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深圳富悦海涛口腔门诊部:
本委受理黄晓菲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福劳人仲案【2025】1365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被申请人深圳富悦海涛口腔门诊部支付申请人黄晓菲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10651.69元。
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本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www.szft.gov.cn/bmxx/qrlzyj/zc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