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深福劳人仲案【2025】378号仲裁裁决书-九运女凰(深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0-24 10:30来源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九运女凰(深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金克诉你及昆仑邦(山东)绿色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福劳人仲案【2025】378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第一被申请人九运女凰(深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金克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8月8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22023.25元;
二、驳回申请人金克的其他仲裁请求。
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本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www.szft.gov.cn/bmxx/qrlzyj/zc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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