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深福劳人仲案【2025】4121号开庭通知-深圳揸啡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1-28 14:40来源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深圳揸啡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梅志鹏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福劳人仲案【2025】4121号)。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1月6日上午12:00在仲裁1庭(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119号韵动家园裙楼二层)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www.szft.gov.cn/bmxx/qrlzyj/zc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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