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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深福劳人仲案【2026】968、992号仲裁裁决书-深圳市丛矽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7-06 14:46来源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深圳市丛矽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任恒、徐兴利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福劳人仲案【2026】968、992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

  对深福劳人仲案【2026】968号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深圳市丛矽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任恒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16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33975元;

  二、被申请人深圳市丛矽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任恒2022年6月1日至2026年1月16日期间年终奖金175000元;

  三、被申请人深圳市丛矽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任恒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月16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51930.46元;

  四、被申请人深圳市丛矽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任恒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88144元;

  五、驳回申请人任恒其他仲裁请求。

  对深福劳人仲案【2026】992号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深圳市丛矽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徐兴利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59313.10元;

  二、被申请人深圳市丛矽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徐兴利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59313.10元;

  三、被申请人深圳市丛矽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徐兴利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29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56585.95元;

  四、被申请人深圳市丛矽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徐兴利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29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105184.10元;

  五、被申请人深圳市丛矽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徐兴利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年终奖金720000元;

  六、被申请人深圳市丛矽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徐兴利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9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710965.55元;

  七、被申请人深圳市丛矽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徐兴利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99192.50元;

  八、驳回申请人徐兴利其他仲裁请求。

  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福劳人仲案【2026】968、992号仲裁裁决均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六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www.szft.gov.cn/bmxx/qrlzyj/zc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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