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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深福劳人仲案【2026】2128、2129、2132号仲裁裁决书-深圳市辰泓娱乐文化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8-13 10:07来源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深圳市辰泓娱乐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吴双福、王颖、冼胜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福劳人仲案【2026】2128、2129、2132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

  深福劳人仲案【2026】2128号(吴双福)仲裁裁决如下: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13942元。

  深福劳人仲案【2026】2129号(王颖)仲裁裁决如下: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1238.24元。

  深福劳人仲案【2026】2132号(冼胜)仲裁裁决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32699.33元。

  上述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福劳人仲案【2026】2128号、2129号仲裁裁决均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本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福劳人仲案【2026】2132号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www.szft.gov.cn/bmxx/qrlzyj/zc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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