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基本条件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7-04 10:50来源 :
问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基本条件 解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求职登记3个月经努力仍未找到工作的下列失业人员,均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女40周岁(含40岁)、男50周岁(含50岁)以上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供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失业人员;夫妻双方均失业且年龄都在35周岁(含35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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