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司法局 > 常见问题

办理卖房委托公证时,委托书中能否加上“由受托人代收房款”这一条款?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2-17 17:33来源 : 福田区司法局

  答:根据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第三项规定,公证机构、公证员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不能办理一次性授权全部重要事项的委托公证,不得在公证书中设定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收房款。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