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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不成功的纠纷怎么办?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2-28 15:12来源 : 区司法局

  调解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调解员应当终止调解,当事人可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查明纠纷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
  (二)一方当事人拒绝或者退出调解的;
  (三)超过调解期限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四)发生特定事由使调解不能进行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调解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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