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信息提供日期 : 2012-07-13 00:00来源 : 福田政府在线
(一)《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申请登记表》
(二)盖有律师事务所印章的组织形式变更申请书;
(三)全体变更发起人签名的修改后的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变更为个人所的除外);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五)合伙所申请变更的应提交有效的合伙人会议决议;国资所申请变更的应提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撤销编制的文件;
(六)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正、副本。
说明:上述申报业务所需材料以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为基础。各地司法局及律协按实际情况予以部分增减,我局原则上以深圳市司法局及深圳市律协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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