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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2-26 14:20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2020年,在深圳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及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作出了司法行政工作应有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统筹推动,依法治区建设开启新征程

  切实发挥依法治区牵头抓总作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全区法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列入工作要点。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织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守法普法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执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持续就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实施监督和建议整改,联合区纪检监察机关、区督查部门形成监督合力。

  试点党政部门“一把手”述法机制。协同区委组织部,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畴,全市率先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上选取三个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述职,推动领导干部法办事、依法履职。

  创新开展未成年人平安城区建设。牵头未成年人保护现状展开调研,组织未保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就草案体例和内容多次开会研讨,最终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审议并通过了《中共福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体系全面建设未成年人平安城区的意见》,在全国将未保工作“率先纳入党委直接领导、率先纳入依法治区体系”。采取项目化方式,推动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一体化办案机制等未保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得到新加强

  倾力护航疫情防控阻击战役。率先编制防疫法律汇编,形成《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法定职责措施法律法规节选》《防疫法律手册》《法律告知书》。配合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对征用、租赁纠纷、公益捐赠等方面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指引。在全市范围内率先编制《福田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征用工作指引》,作为参考范本由深圳市司法局印发供全市各区使用。

  致力提供决策法治保障。完成《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新十条政策》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11件,共参加会议250余次,审查重大行政决策21项(列入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制审查10件),重大项目合同69个、重大信访维稳事件10余件、重要文件200余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1231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7宗,办结73宗。代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82宗。

  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实行“半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督促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案卷评查力度,抽查全区行政执法案卷591宗,通过委托第三方评审、本局复审的方式进行评查专项督导,切实促进全区执法活动和案卷制作的规范化。

  (三)强化服务,公共法律师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突出深化普法服务精度。聚焦新冠疫情普法,组织专业力量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关法律规定汇编》,联合法律专家推出《防病防疫防法盲,给您备一副法律良方》,在“法治福田”公众号推出“福田律师,益启战疫”系列推文。加强重点领域普法,做好“4.15国家安全日”法治宣传;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宪法教育大讲堂”覆盖率在全市率先达100%,流动“赠书小哥”在全区免费赠阅《民法典》上万本、举办“法与时转,治与世宜”民法典特展等,特色项目获市普法办赞扬;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意识。深入开展品牌普法,持续优化“新雨计划”,与区教育局联合,在全区逾90所中小学校约1500个班级开展了《网络风险》《无处不在的网络暴力》法律云讲座,切实提升全区青少年法治意识。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加强依法调解纠纷指导,有针对性部署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工作,制定《疫情期间商业租赁纠纷矛盾调处工作指引》,对因疫情防控所引发的房产租赁、经济合同、物业管理纠纷提供调解指引,做到早排查、早预警、早调处,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疫情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市场健康发展。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212宗,成功调解6775宗,疑难复杂案151宗,调解成功率为94%。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案件共计918宗,占调解总案件18.8%。

  不断扩大法援供给能力。做好特殊群体法律服务,发挥尘肺病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队职能,依法依规为尘肺病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受理疑似尘肺病患者信访人员法援案件20件。做好涉疫刑事案件援助,组织法援律师依法为福田区首批(四宗)涉疫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工作成效得到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肯定。做好升级“馨援计划”工作,优化了馨援法援律师库信息管理、法援值班安排规则和法援律师申领法援案件规则,提升了法援案件办理进程和质量,项目入选《深圳经济特区40年法治建设创新案例选编》。审批提供法律援助1182件,其中民事、行政类(含仲裁、诉讼、执行)法律援助682件、刑事类法律援助500件。办理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法律帮助1998件。共惠及受援人1798人。

  持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云上公证”系统创新赢得赞誉,“云上公证”致力打造知识产权在记录、促进、保护、纠纷解决各阶段的服务能力,今年4月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2019 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事件。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喜获肯定,福田公证处成功入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湾区知识产权公证和仲裁机构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实施阶段,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资金支持,为省内中小企业、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公证服务。

  (四)突出重点,助力平安建设体现新担当

  提供应急法律服务工作。以法律援助“馨援计划”律师、派驻调解室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为中坚力量,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畅通服务渠道,利用区行政服务大厅法援服务厅,并灵活运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广东省法律服务网、微信小程序“粤省事”、“i 深圳”APP 等网络平台提供服务,实现法援“零距离”。通过各网络平台提供法律咨询120人次,累积现场咨询1900余次。先后参与了深高学位、华泰小区和蛋壳公寓等重大维稳事件。

  切实提高矫正执法水平。监控实现智能化发展,建立“福田智慧矫正”平台,前后端口同步运行,向智能化管理转变,推进社区矫正精准执法、智能预警、数据可视、科学决策,实现信息化定位核查10400条,可学习资源达114份。监管实现责任化防控,强化“云管控”手段,巩固“线上排查”方式,启用“脱班不脱学”模式,促进自主教育学习达1500人次。“心泉”矫心工作实现专业化深耕,构筑防线,做好“心理防护”,服务对象涵盖辖区一线社矫工作人员、在管社矫对象及其家属、名安置帮教人员。刑满释放工作实现系统化联动,为妥善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引入社会组织,提供就业指导与安置服务,共与74名安置帮教需求对象签订了就业协议,妥善衔接安置1名“三无”刑释人员与2名“三假”刑释人员。

  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大力营造扫黑除恶宣传氛围,大力开展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政策宣传,将扫黑除恶公益广告、海报、宣传标语等宣传资料及时下发各街道、社区进行张贴宣传,现已悬挂横幅200余条、张贴海报、公益广告等,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同时以设置咨询台、法律大讲堂等方式向广大辖区群众普及扫黑除恶的法律政策,达到扫黑除恶群众知晓率90%以上的目标,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开展特殊人员专项线索排查行动,组织对矫正对象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个别谈话,强化矫正对象身份意识,防止矫正对象被黑恶势力拉拢、提高矫正对象对严打黑恶势力的认识。

  二、2020年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区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职责有待整合及优化,街道基层依法治理机制有待健全,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部分行政决策存在追求效率与程序规范不协调的问题。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有待整合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需提速提质。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构建科学规范的行政决策体制,法治思维贯穿党委政府工作全过程,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程序正当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把贯彻实施《民法典》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探索推出行政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更好地推进《民法典》在行政机关的有效实施。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二)健全完善街道依法治街机制。推进法治街道、社区建设,使社会治理法规制度更加完善,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开创街道社区和谐稳定新局面。把法治街道、社区建设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及时研究解决街道社区建设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确定重点任务,分步实施,推出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

  (三)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街区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创新执法体制和方式,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

  (四)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争取率先在全市行政复议试点工作。

  (五)探索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探索推动民商事调专业调解市场化运作。积极开展“互联网+调解”工作,不断优化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

  (六)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改革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框架,建立全覆盖法律服务网络。积极参与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综合试点工作,优化区、街道、社区的三级联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福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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