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改革 福田区以法治引领公共数据运营制度创新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11-26 10:12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公共数据具有较高经济社会价值,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近年来,福田区加快探索公共数据管理制度体系,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率先出台全国首个区县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福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暂行管理办法》,制度先行,多措并举释放公共数据红利。
一、法治引领,实现先行示范
福田区公共数据开放应用实践经验丰富,先期以应用场景常态化推动数据开放,依托深圳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服务中心暨福田区政务数据开放创新实验室,以应用场景驱动公共数据开放,完成社区、金融、AI等多个应用场景的公共数据资源需求对接,在政务服务、医疗健康、教育等领域形成一系列示范应用。此外,依托全球开放数据应用创新大赛完成多个应用场景的公共数据资源需求对接,在鼓励企业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流通应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福田区依托数据沙箱、隐私计算等技术搭建系统平台,为公共数据流通使用提供安全可控的技术环境,已具备较为完善的公共数据流通基础设施。
福田区结合以上在公共数据开放应用方面积累的丰富实践经验,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深圳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等政策依据和指导意见,印发了《福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暂行管理办法》。该办法纳入福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控,区政府法制机构第一时间介入沟通,在意见征集、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各程序加强指导,确保该办法合法有效。以法治引领,促进公共数据流通先行示范。
二、依法授权,促进数据共享
《福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暂行管理办法》创新性的提出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的选定程序,包括信息发布、申请提交、资格评审、协议签订等四个环节。设置了授权运营单位的资质和技术要求,为选定过程提供了具体依据。规定了授权审核流程,由区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和数源部门对公共数据资源授权申请进行审核和授权,确保数据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对于跨层级或跨区域的数据汇聚需求,由区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向市公共数据主管部门提起申请和协调。建设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服务平台,为数据合作方的入驻和退出、公共数据资源申请、平台服务协议签订等提供一站式服务。
“建议理顺授权运营单位的选定方式及相关依据”“建议在授权运营协议、平台服务协议中明确评估相关内容”“建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需要确定平台建设要求”“建议考虑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服务平台合作方是否需要落实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与安全管理责任”……起草部门与合法性审查机关密切沟通,逐条确定管理办法文本,在合法前提下创新,确保公共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
三、合规运营,释放数据价值
数据合规运营不仅保障了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还促进了数据价值的最大化,支持了政府治理和社会服务。有研究表明全国仅有51.33%城市上线了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公共数据治理仍面临着资源管理职责不清晰、数据资源供给不顺畅、数据质量标准不完善、开发应用规则不健全、安全规范监管不到位等痛点堵点,数据开放的数量、质量及使用支撑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优化提升空间。
《福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暂行管理办法》针对性的加强数据合规建设,明确了数源管理职责,设置了定期评估、安全保障、监督检查、权益保障等制度,从制度层面推进公共数据运营模式创新,通过合规运营,企业和政府可以更好地利用数据资源,加速推动了福田区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陆续推出福田金融1号、福田金融2号、福田金融3号、信福分、信福贷、信福租、信福保、信福投、信福担、信福采等10个金融创新数据产品,公共数据产品累计月服务量超过2万余次,以“数据流通”代替“群众跑腿”,提高群众办事的效率,让群众切身体会到数据带来的便利。
(通讯员:雷蕾、王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