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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四个强化”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1-24 10:01来源 : 区司法局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区司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有效整合服务资源,扎实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强化企业法治宣传,提升企业依法经营意识。一是扎实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推出“流动法律诊所”创新宣传举措,采用翼展小篷车搭建流动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平台,以模仿诊所服务架构的形式送法进企业,同时通过举办专题法律讲座、政策宣讲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普及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对有创建意向企业引导其完善法治文化组织构架,建立健全普法宣传常态化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法治宣传软硬件配套建设,形成法治建设工作专项台账,促使企业依法治理。三是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大力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保护知识产权、鼓励科技创新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外部法治环境。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律咨询427场次,举办培训讲座99场次。
  强化精准法律服务,推进“律企同行”。区司法局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搭建企业与律所对接桥梁,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企业中的作用。一是按照要求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引导律师为民营企业进行一对一法治体检,查找企业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法律风险预防机制。二是成立专业律师服务团队实施精准化法律服务,关注企业特殊法治需求,引荐律师提供专门化服务,如成立港人港企律师服务团、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等,参与律师近50人。三是整合社区法律顾问力量,将专业服务覆盖大多数企业。对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通过社区法律顾问机制,由社区法律顾问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扩大“律企同行”覆盖面。
  强化人民调解福田模式,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环境。区司法局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选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企业或建立调解联系点,及时调解矛盾纠纷。积极推动、指导和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协会以及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现全区设有21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涵盖医疗纠纷、物业纠纷、建筑活动劳资纠纷等多个领域,可以对民营企业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定纷止争,为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营造和谐法治环境。
  强化法律援助,为服务民营经济保驾护航。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引导民营企业员工依法理性维权,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对民营企业员工讨薪、工伤待遇维权案等涉及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事务优先处理,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进入法律程序。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劳动争议纠纷的援助案子51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督促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全区共有5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龙德云商贸有限公司等63家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办理民营企业案件诉讼或仲裁案件共计68件,参与民营企业纠纷调解60余次,为企业挽回了近千万元经济损失。(司法局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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