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法援处举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援律师团业务培训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1-29 16:39来源 : 福田区司法局
2018年11月16日,福田区法援处举办“福田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援律师团”业务培训,特邀有十多年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经验的深圳市光明区检察院龚江检察官为团队律师展开培训。
为营造良好的交流氛围,此次培训采用沙龙互动的形式,龚检察官在培训伊始便抛出几个问题,让律师们思考。随后,他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切入点,从少年司法是什么、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少年司法与成年司法的差异、少年辩护如何开展、少年司法的发展阶段与不同类型、世界少年司法考察、未检发展导的导向、何为共同体八个方面展开阐述。
龚检察官通过自身工作经历,总结未成年人的特性,提出未检发展的导向应该上升到理性,自觉去实践,明确指出未成年检察不以实现惩罚为首要目的,而是以保护未成年人、预防再犯、帮教未成年人为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
培训过程中,龚检察官还就“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解与培训开始时提出的问题与法援律师展开交流互动,团队律师也就自身办案经历与大家进行了分享。
最后,龚检察官指出少年辩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强调律师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提出自己对未来未检工作3.0版本发展愿景的看法。(撰稿:张颖 王晓慧 审批: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