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社区矫正无缝衔接工作机制值得借鉴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0-15 16:50来源 : 福田区司法局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其鲜明的社会性特征决定了司法各部门间通力合作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推进社区矫正良性发展的重要性。而立法的缺失、建制的不足使社区矫正工作普遍存在着衔接漏缝、监管隐患等难题。为破解工作难题,创建社区矫正无缝衔接工作机制,9月中旬,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平同志组织公检法司十余人赴辽宁沈阳、锦州多地开展学习调研。沈阳市积极推进公检法机关专人常驻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制度,现场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锦州市创新设立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官办公室,并增设人脸识别手段联合公安重点监控重要区域。辽宁公检法司无缝联络、共享信息的良效机制为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为我区构建社区矫正无缝衔接工作机制提供了借鉴:(一)着力加强部门联动,探索创设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室,建立预测评估、工作例会、联席会议、集中教育、档案管理、信息报送以及考核奖惩等公检法司共管社区矫正工作的联动机制,接驳起治安、监督、审判、矫正断链。(二)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探索建立公检法司办案共享大平台,打破案以“事”分不以“人”分的信息壁垒,构建社区服刑人员信息资料库和社区矫正智能管控平台,形成数据资源共享、信息文件适时高效传递的网络管理系统。(三)明确理顺部门职责,探索推动公检法司会签矫正备忘录,以联合发文形式严守社区矫正“入、管、变、解”四大关口,细化程序,明确责任,使矫正工作不推诿,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失控。(司法局 周冬旎 王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