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巡演——损害赔偿纠纷案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12-21 16:05来源 : 区司法局
简要案情:2017年7月2日上午10点,梅林辖区X小区一居民金先生向110报警:楼下住户杜先生,到其家中闹事,危害其家人人身安全。经了解,金先生居住在X小区6号楼x单元xx室,因外出时不慎忘记关水龙头,跑水淹了楼下xx室住户杜先生家的厨房。杜先生要求赔偿,金先生也同意赔偿。但杜先生提出了一万元的赔偿要求,对此,金先生认为赔偿数额太高不同意,因此产生纠纷。
调解经过:接到报案,派出所民警将双方带到派出所,民调室及时介入,听取双方陈述,了解问题症结所在。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清了责任。一是金先生外出忘记关水龙头跑水淹了楼下,给杜先生造成了损失,这是事实。二是根据水迹判断金先生家不止一次出现这样的情况。三是杜先生提出赔偿要求合情合理,但维权方式方法不符合法律要求。
调解结果:通过人民调解员有理有据的调解,双方同意和解。当场达成以下协议:1、金先生赔偿杜先生人民币壹万元整,并当场支付。2、杜先生对之前水淹事件不再追究。3、金先生负责修好自家厨房水管设备,杜绝此类事故发生。(撰稿人 樊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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