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率先全面开展认罪认罚法律援助保障司法人权维护公平正义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8-18 00:00来源 : 区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福田区法援处于6月份率先在全市全面启动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工作。启动至今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法律援助225件,落实司法人权保障,提升司法公正效率。
(一)公检法司“全面合作”,权责清晰分工协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和有效衔接,各部门达成了权责清晰、分工负责、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工作机制。办案机关发函启动,司法局指派律师并监督管理,值班律师定点开展法律援助,即时将认罪认罚情况反馈办案机关,对可能涉及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防止司法不公。
(二)刑事案件各阶段“全面覆盖”,保障人权公正司法。为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福田区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均为自愿认罪认罚且没有辩护人的被追诉人提供权利告知、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见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庭审辩护等法律援助,建立全覆盖、分层次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援助律师充分、有效参与,保障被追诉人权利行使的客观理性,避免被追诉人错误认罪、被迫认罪,防止冤案错案。同时对被追诉人畏惧、焦虑、抗拒心理进行疏导,保障程序合法、促进实体正义。
(三)法律援助阵地“全面驻扎”,高效便民驻点施援。福田区分别在区看守所、区法院、区检察院设立法援工作点,组建40名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验、主办刑事案件法援律师团队,定期驻点为在押、取保的被追诉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认罪认罚案件从宽从快从简办理。同时福田区制定律师值班制度,组织学习培训,规范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纪律,确保认罪认罚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有序、高效、便民。
(撰稿:张颖,审核:罗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