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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福田区司法局引入“社区矫正法务官”,打造社矫工作新模式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9-29 15:27来源 : 福田区司法局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8月17日,福田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法务官试点工作部署会并举行首批社区矫正法务官(以下简称“法务官”)聘任仪式, 3名“法务官”受聘持证上岗,这标志着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开展的“社区矫正法务官”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序幕。下一步福田区10个街道司法所都将配备“法务官”,福田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从此注入新的力量和新的元素。

  近年来,我区社区矫正对象数量逐年增加,犯罪类型多样化,人员构成复杂化,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着多方面的问题和困境。随着2020年7月《社区矫正法》的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社区矫正工作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2006年至2021年间,福田区累计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318人,当前在矫对象400余人,安置帮教对象在册800余人。目前主要由区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司法所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和再社会化等各项工作。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的高质有效,关乎福田区的社会治理大局,关乎刑事执法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基于此,深圳市、福田区社区矫正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务官制度”,由福田区司法局聘任一批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组建一支素质高、专业性强的“法务官”队伍,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法务官”试点将发挥三大作用:

  (一)充实队伍力量

  “法务官”在有效改善社区矫正队伍结构的同时,进一步充实了社区矫正队伍力量,为社区矫正工作注入“新鲜血液”,有力整合矫正队伍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管与帮扶实效,“法务官”通过参与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参与各类案件研判分析等工作,有效降低执法过程中的各类风险隐患。福田区司法局通过搭建需求与服务对接平台、建立“法务官”准入制度、建立完善的质量考评机制以及有效的激励机制等多种措施吸引高素质法律人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队伍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二)规范工作流程

  依托现有力量,合理调配全区“法务官”力量,将社区矫正工作从业务性岗位转化为专业化岗位。科学配备社区矫正法务官,依法开展执法文书指导与把关、执法程序培训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与法治素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规范执法流程,实现社区矫正法务官“术业有专攻、专人做专事”,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实践中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构建执法、管理、教育“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推动形成分工明确、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

  (三)提升普法质效

  通过全面梳理并选取社区矫正对象提及最多、与生产生活最贴近、网络议论最热烈的法律知识、问题和风险点,组建“社区矫正法务官”普法讲师团对社矫对象进行法治教育,并按照“法律条文+法条解读+配套案例”的模式编制兼具实用性和针对性的法律常识手册,将法治教育方式从“单向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做到因人施矫、分级处遇、个别化矫正,辅助社区矫正机构更好地开展教育矫正工作。进一步提高社矫对象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效预防重新犯罪的发生。

  聘任仪式上,福田区司法局领导为社区矫正法务官颁发聘书。蔡晓局长指出,接下来将在辖区司法所全面开展法务官工作,并强调社区矫正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关乎社区矫正对象能否顺利融入社会,关乎能否预防和减少犯罪从而共建和谐社区。而社区矫正法务官的引进有效缓解了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人员薄弱、专业知识不足、规范程度不高等现实困境,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了福田区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多元化、法治化水平,希望“法务官”们能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能,担当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责任,为打造社区矫正工作的福田模式而共同奋斗,开创新局。

  “社区矫正法务官”纷纷表示,担任“法务官”既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全力以赴、认真履职,积极参与福田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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