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阳护童!三方合力开启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监管创新模式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4-29 10:36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全国首创三方合力开启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监管创新模式,在深圳市福田区落地。2022年4月26日上午,福田区保障落实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的创新全流程模式—“暖阳护童”计划在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正式签约并启动。
本次签约仪式由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艳同志主持,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王向阳检察长、区司法局局长蔡晓莅临本次签约仪式并发言。“暖阳护童”计划是由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福田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简称“区未保中心”)和福田公证处三方共同探索保障落实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的创新模式。
全国首创引入未保机构和公证处角色
当天的签约,全国首创对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构建了检察机关发放、公证机关管理和未保机构监督的三方监管新模式,发挥公证机关作为具有公信力的司法救助金代管平台作用,并且引入了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社会组织专业力量,其优势在于可借鉴、可循环和可复制,未来可应用于更多类似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保护个案中。特别是针对处于家庭监护缺失、不当或被侵权风险中的未成年被害人,能够破解司法救助金的发放难、挪用风险高等问题。
“暖阳护童”计划签约后将正式启动开展个案救助工作,将为刑事受害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金的申请和发放。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区未保中心和福田公证处将通力合作,全力保障“暖阳护童”计划的顺利开展,探索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创新全流程的“福田模式”,为少年司法保护体系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福田样本”。
创新模式解决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难点
该创新模式旨在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的监管。据悉,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符合相关情形的遭受权利侵害,却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力赔偿或不愿赔偿而令生活面临紧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但近年来,各地时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被监护人或家属挪用,导致司法救助金无法切实发挥救助未成年人作用的情况发生。
“暖阳护童”计划开展的契机是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转介给区未保中心的一起刑事受害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个案,未成年受害人经济困难亟需司法救助,却因特殊的家庭和监护情况导致自身难以申请和管理司法救助金。为促进个案解决,区未保中心多次实地走访未成年人家庭了解相关情况,并会同人民检察院、福田公证处多次召开会议,深入研究论证、跨部门探讨,结合新未保法提出的构建“六位一体”保护工作格局相关要求,破解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如何稳妥发放、如何避免被挪用以及如何切实受益未成年人的工作难点、痛点问题,群策群力设计“暖阳护童”计划,着力探索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创新全流程“福田模式”。
发放、管理和监督的全流程框架
在“暖阳护童”计划的具体实施上,通过福田区检察院、区未保中心和福田公证处三方合作,充分发挥检察院的司法救助职能、公证处的提存业务优势和未保中心的个案服务功能,实现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的“发放—管理—监督”的全流程。
在监管层面,“暖阳护童”计划将由区未保中心专业人员定期跟进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如果出现违反司法救助金使用目的,或者司法救助金被侵占、挪用等情形,检察机关、公证处和未保中心三方将视情况积极介入,暂时停发或追回司法救助金,确保司法救助金合理使用在切实需要救助的未成年人身上,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救助目的真正得以实现。
新闻背景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新时代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要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对需要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加强对救助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必要时可以采用分期发放、第三方代管等救助金使用监管模式,确保救助金用作未成年人必需的合理支出。对截留、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救助金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并追回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