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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成员及职务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3-19 10:53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显军同志:主持区司法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海燕同志:负责法制事务、政府行政复议与诉讼、公证管理工作。分管政府法制事务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和福田公证处。

  副局长黄淑琼同志: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综合文秘、行政事务、财务、后勤管理、应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计生、信访、工会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团支部、妇委会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综合协调、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工作。分管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办公室和区法律援助处。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冰同志: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综治维稳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律师、法律类社会组织、基层司法所管理,联系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福田区工作委员会、区人民调解员协会;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分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社会法治促进科和社区矫正管理科。

  为加强配合,确保本局工作有序开展,在局领导之间实行互为补位协作制度。双方互通情况,在一方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其分管工作时,由对方及时代行处理。互为补位协作安排如下:

  杨海燕同志、黄淑琼同志和陈冰同志互为补位协作关系。杨海燕同志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其分管工作时,其分管的政府法制事务科和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由黄淑琼同志负责,其分管的福田公证处由陈冰同志负责;黄淑琼同志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其分管工作时,其分管的局办公室由杨海燕同志负责,其分管的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和区法律援助处由陈冰同志负责;陈冰同志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其分管工作时,其分管的社会法治促进科由杨海燕同志负责,其分管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和社区矫正管理科由黄淑琼同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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