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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司法局主要职能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3-19 10:55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接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

  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全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组织开展区政府及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法治政府考评及督导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负责对区政府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对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对区政府签订的或区政府授权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法律审查。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有关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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