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3-01 14:24来源 : 福田区司法局
(一)负责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责任。
(二)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下设科室、福田区法律援助处及深圳市福田公证处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领导责任。
(三)负责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统筹、推动、协助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四)负责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监管责任。
(五)负责对以本部门名义组织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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