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延期通知书(福田府行复〔2023〕507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12-15 14:57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福田府行复〔2023〕507号
马二茂、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申请人马二茂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于2023年6月8日作出的深福公(梅林)行终止决字〔2023〕33788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区政府已依法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经批准,决定延长行政复议期限三十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行政复议延期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由本机关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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