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12-18 16:58来源 : 福田区司法局
申请人陈新力: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对你关于深圳市福田区新洲盛夏烧烤店、深圳市福田区鑫鑫向荣餐饮店、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晓春龙虾餐饮店、深圳市悠岳科技有限公司等提出的投诉举报作出的处理,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表述不清楚、材料不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12月5日作出福田府行复〔2023〕603-606、609-612、618-624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通知你对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进行补正。因通过法定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福田府行复〔2023〕603-606、609-612、618-624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联系人:福田区复议办,联系电话: 0755-88992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