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陈焕日《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1-02 18:18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申请人陈焕日: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对你关于深圳市山顶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跟我走吧旅行社有限公司等6宗投诉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对你深圳市福田区赛格电子市场龙龙商行、深圳市福田区天雅电子有限公司等32宗举报未作处理,以及对你关于深圳星合实业有限公司的投诉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你提交的上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2日作出福田府行复〔2023〕738、749、750、751、752、758、759、762、763、764、769,739、753、754、757、760、761及705-736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通知你对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进行补正。因通过法定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
(联系人:福田区复议办,联系电话: 0755-88992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