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何宗喆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1-08 11:45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申请人何宗喆: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对你关于深圳市希比存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已依法受理。审查期间,你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并说明了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年修订)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该行政复议终止。因通过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福田府行复〔2023〕586号《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附件:《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福田府行复〔2023〕586号)
联系人:福田区复议办,联系电话: 0755-88992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