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司法局 > 通知公告

福田府行复〔2023〕651号《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2-05 09:10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深圳市中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吴建设:

  申请人于民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于2023年11月14日作出的深市监福处罚〔2023〕福田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由于你(们)与该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法通知你(们)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因通过法定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福田府行复〔2023〕651号《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通知。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二月五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