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举报补正材料通知书》黄桂容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7-31 14:39来源 : 福田区司法局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举报补正材料通知书
深福司律投补通字〔2025〕第1226号
黄桂容:
我局于2025年7月17日通过深圳市司法局转来的方式收到你举报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洪泽栋律师的事项。
经审查,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处理的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三款、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补正相关书面证据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将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处理的办法》第十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进行处理。补正举报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举报办理期限。
需补正的材料:
一、请提交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你举报称,洪泽栋律师涉嫌在润德财税(东莞)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违规兼职,请提交润德财税(东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泽栋与洪泽栋律师是同一人的证据材料;
三、你是否已就相同的事项向深圳市律师协会进行举报,如有,请提供相关受理文书等材料;
四、其他能够证明你举报事项的证据材料。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2025年7月31日
联系地址:福田区北环大道7008号通业大厦北座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律师工作科)
联系电话:0755-83829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