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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举报补正材料通知书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0-14 15:38来源 : 福田区司法局


深福司律投补通字〔2025〕第1951号

邓秋英:

  我局于2025年9月22日通过现场收取的方式收到你投诉广东君吾律师事务所肖露律师原在广东田合田律师事务所执业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材料。经审查,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处理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补正相关书面证据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将根据《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视情况对本案不予受理。补正投诉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投诉办理期限。

  需补正的材料: 

  1.请提交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2.请你明确本案被投诉人是否仅为肖露律师;

  3.请你说明肖露律师在本案中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至第四十九条哪一项规定的行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4.你就本投诉案件是否曾向深圳市律师协会反映,如是,请提供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处理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受理告知书或处理答复书。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2025年10月14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通业大厦北座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5-83829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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