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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整改通知书》北京市道可特(深圳)律师事务所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4-08 09:18来源 : 福田区司法局

北京市道可特(深圳)律师事务所:

  我局在投诉处理工作期间,发现你所已不在登记住所(地址: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三座27层2701-2704室)办公,亦未查询到你所提交的变更申请。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分所变更住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经分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报分所设立许可机关备案”的规定,若你所变更了住所,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深圳市司法局进行备案。若你所没有办公住所,则不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有自己的住所”的分所设立规定。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二条,我局责令你所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进行整改,如限期整改结束后仍不符合法定设立分所条件的,我局将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所应当终止:(三)分所不能保持本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规定,将相关材料及处理意见报送深圳市司法局处理。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2026年4月8日

  联系电话:0755-83829159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通业大厦北座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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