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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补正材料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7-08 16:48来源 : 福田区司法局

深福司律投补通字〔2026〕第2390、2448号 

谭乐怡: 

  我局于2026年6月8日通过信访的方式收到你投诉广东粤合嘉广律师事务所的材料。经审查,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的规定,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补正相关书面证据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将根据《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视为你放弃投诉。补正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投诉办理期限。 

  需补正的材料(以下均为复印件): 

   1.请提交你与广东粤合嘉广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支付凭证以及律师费发票; 

  2.请提交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请提交你在材料中所述广东粤合嘉广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涉嫌非律师执业的相关证据材料; 

  4.你在投诉中所述要求退还律师费、解除合同以及对方涉嫌威胁恐吓的情况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请另寻法律途径解决上述纠纷。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2026年7月8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通业大厦北座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5-83829159,0755-82918941 

  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邮寄补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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