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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补正材料通知书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10-22 09:31来源 : 福田区司法局

深福司律投补通字〔2026〕第4466号

王彩敏:

  我局于2026年9月17日通过信访转办的方式收到你投诉广东川鼎律师事务所的信访材料。经审查,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补正相关书面证据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将按照《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视为你放弃投诉。补正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投诉办理期限。

  需补正的材料(以下均为复印件): 

  1.请提交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2.请按照附件模板提交你向广东川鼎律师事务所支付的费用凭证;

  3.请逐一说明你在本案中支付的费用的具体用途,并提供广东川鼎律师事务所向你收取费用时的微信聊天记录;

  4.请提供你与广东川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完整版复印件,如未签订,也请书面予以说明;

  5.你投诉称广东川鼎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诱导支付”“承诺提供法律服务并保证快速拿回欠款”,请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6.请提供同你对接的人员身份信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微信个人主页截图;

  7.请提供其他能够证明你的投诉事项的证据材料(如有);

  8.你就本投诉案件是否曾向深圳市律师协会反映,如是,请提供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处理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受理告知书或处理答复书。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2026年10月22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22号鲁班大厦裙楼二层法治福田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5-83829159,0755-82918941

  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邮寄补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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