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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福田区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20160121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打造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升级2.0的建议”的答复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10-14 00:00来源 : 区司法局

  尊敬的政协委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第20160121号政协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成立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提案办理责任分工,并于6月22日、23日两次召开协商会,邀请提案政协委员、所涉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共同探讨提案办理工作。区政协主席陈志新同志携政协提案委负责人及有关委员出席了23日协商会,并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现就该项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第20160121号政协提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第20160121号政协提案的案由为《关于进一步打造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升级2.0的建议》,由我局基层管理科具体承办。提案人丁雪枫委员就提案做了说明,并提出五个办法:一是逐步取消政府采购“入库”限制,提升法律资源引进力度;二是提升福田区法律服务信息化水平,打造线上法律服务全覆盖新平台和法律专家信息库;三是建立“行业律师与行业协同成长”培养模式,实现分类培养,构建多元化、国际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四是建立服务“补贴激励+考核淘汰”工作机制,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市场良性竞争,提升服务水平;五是整合及优化福田法律人才资源,进一步完善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创新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基地”。该提案迎合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是造福于民的民生工程。

  二、各方意见和建议汇总

  各有关部门分别就五个办法作出回应。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提案中涉及“逐步取消政府采购‘入库’限制”问题回应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二项,属非通用类采购,但通过一次性招标采购不能确定标的物单价、数量或者合同金额的项目,可以适用预选采购。据此,预选供应商制度属于国家法律规定,于法有据,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此外,在预选采购的过程中,区采购中心面向全国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公开招标,并不会对福田区引进优质法律资源造成影响。

  区信息中心对提案中关于“提升福田区法律服务信息化水平”的问题作了回应:在区司法局提供国际国内法律服务、法律专家、法律顾问等数据信息的基础上,由区信息中心建立大数据库,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打造公众查询平台、律师交流平台,政府监管平台的做法将有望实现。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建立律师与行业协同成长培养模式”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补贴激励和考核淘汰机制”两项建议,我局根据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予以了初步回应。一是我局已于2015年完成筹划成立国际法律服务中心调研,着手优化整合现有优质的法律服务资源,系统打造一支高端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以图推动全市法律服务业提前布局高端涉外法律服务市场。二是我局已于2015年开展律师队伍结构优化探索,并向上级部门呈报了《关于成立公职律师事务所探索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助力形成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优势互补和多点发展的生动局面。三是“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从开展伊始,就建立了定期检查评估制度,明确我局可向社区工作站建议不再续聘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同时,在我局的沟通与争取下,2016年度的社区法律顾问补贴已提升一倍。

  针对提案第五点有关“整合及优化福田区法律人才资源,进一步完善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创新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基地’”的意见,我局认为提案很契合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精神。法治文化建设是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体现。我区目前已有景田法治文化公园、社区法制宣传栏、社区图书馆等系列法制文化阵地。去年建成的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有法治文化创客中心、法治图书馆、和法律大讲堂等综合性法治文化设施。接下来,区普法办将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依托区普法咨询委员会和法治文化创客中心等载体和平台,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培育法治文化精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

  区政协主席陈志新同志表示,区司法局办理提案的态度值得肯定,并对办理提案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办理委员提案态度要好。必须诚恳地答复委员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能办的就认真办,真诚答复,不能办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二是对于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提案,一定要在政策法律容许的范围内办好办实。三是在现有的条件下,办理提案的条件尚未成熟的,要进一步改善条件、创造条件办好。四是提案中有与法律法规或现行政策相抵触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宣传,做好解释工作。

  三、存在主要困难

  第20160121号提案所提办法一“逐渐取消政府采购‘入库’限制”与现行法律法规存在冲突,在政府采购法律仍然有效施行的情况下,我局只能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国家预选供应商制度。因此,“逐渐取消政府采购‘入库’限制”做法在目前的状况下难以完成。

  四、我局落实政协提案下一步设想

  (一)对办法一的改进措施

  在不违反“政府采购‘入库’限制”的规定下,我局在后续招投标的过程中,将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采取登报、召开发布会等形式,促进更多的律师事务所参与招投标,从而进入“预选供应商”为福田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对办法二的设想

  我局已完成社区法律顾问的信息收集,但能否通过“智慧福田”实现社区群众与社区法律顾问的线上交流互动,还需与区信息中心进行沟通。

  (三)对办法三的设想

  一是我局已于2015年着手优化整合现有优质的国际法律服务资源,开展成立国际法律服务中心调研,并制定相关步骤,我局将继续推动相关工作。二是我局已于2015年开展律师队伍结构优化探索,但由于建立公职律师事务所等事权属于广东省司法厅,我局将积极与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联系,推动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社会律师相互补充的科学机制。三是我局将根据建议,对建立分类培养机制的可行性和方式进行探索,并与区经促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协助出台适合福田区实际的支持政策。

  (四)对办法四的设想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从开展伊始,就建立了定期检查评估制度,明确我局可向社区工作站建议不再续聘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同时,在我局的沟通与争取下,2016年度福田区给予社区法律顾问的补贴已提升一倍。但由于对社区法律顾问的补贴种类由全省统筹,我局将积极与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联系,争取进一步提升对社区法律顾问的支持。

  (五)对办法五的设想

  区普法办将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依托区普法咨询委员会和法治文化创客中心等载体,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培育法治文化精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一是进一步整合优化人才资源优势,吸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才加入到普法咨询委员会和普法志愿者队伍,为我区法治建设献计出力。二是我局(普法办)牵头,与相关国内外高等院校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我区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创新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基地”。三是联合相关部门,打造“一街道一特色”法治文化;依托”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社区法律服务站、人民调解委员会(室)社区图书馆等试点开设社区法治书屋,创办法治外来工法治夜校。动员法律专业人士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在全区10个街道开展“流动模拟法庭进社区”活动项目。开展法治教育明星社区创建工作。四是与区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搭建“执法普法”平台,联合深圳广电集团编排以“谁执法谁普法”为主题的福田区法治栏目,以行政执法实践展示和推广宣传为主,精心选取执法项目和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形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水平和能力,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教育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五是近期拟请专业制作团队拍摄一部“新雨计划”微电影,以微电影的形式演述“新雨计划”普法故事。反映“新雨”志愿律师积极参与普法工作和法治建设崇高情怀,展示律政菁英们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展现青少年普法“新雨计划”的社会实效。

  福田区司法局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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