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08-21 00:00来源 : 区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作为一种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的新模式,克服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局限性,在保障人民调解制度的应有功能,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福田区司法局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司法确认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包括统一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文书制作格式,规范文书用语,严格主体资格审查及确认工作程序。二是联合区法院制定具体的操作流程,提高人民法院适用司法确认程序的积极性。三是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调解员尽到告知义务,在调解达成协议后及时告知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确认。据统计,2014年以来,福田区共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71宗。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为老百姓提供了一条经济、便捷的纠纷解决机制,既能减少诉讼,又能保障协议的有效执行,对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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