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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1-17 11:28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编制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755-8291893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根据《条例》有关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本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政策法规文件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及总结类信息2条,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4条,信息公开年报信息1条。此外,发布工作动态信息35条,通知公告信息35条,通过政府在线网站发起民意征集1条,发布常见问题类信息13条,发布福田活动日历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本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共计办理答复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上年下降50%。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增强社会回应关切效果,通过网上调研、意见征集、12348法律服务热线、12345民生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民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公开受理群众诉求,有效降低依申请公开数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批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重大敏感信息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形成工作台账,保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在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中心、律师投诉服务中心、福田公证处等法律服务窗口实行信息公开,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促使法律服务规范高效,进一步加强法治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发布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强化对政府信息工作的监督审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及时调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2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但仍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措施、新方法,通过新媒体等渠道,发布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二是加强培训学习,推动全局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条例》精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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