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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1-17 09:06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编制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755-8291893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围绕本部门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本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政策法规文件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及总结类信息3条,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5条,信息公开年报信息1条。此外,发布工作动态信息32条,通知公告信息54条,通过政府在线网站发起民意征集2条,发布常见问题类信息14条,发布福田活动日历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本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共计办理答复1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撤销申请1件,较上年上升175%。具体原因如下:一是2024年行政复议案件与律师投诉案件数量相比2023年有所上涨,涉及这两类案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也随之增加;二是部分申请人多次提出申请内容相近或具有关联性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继续深入分析研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现状与趋势,结合群众诉求,积极采取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效提高依申请公开办件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批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一系列业务流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保障信息内容准确的基础上,确保信息发布合规。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公布各项业务咨询与监督投诉电话,做好法治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安排专人对网站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等进行检查,定时报送信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自查,同时畅通咨询投诉反馈渠道,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申请公开办件质效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善。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一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新媒体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动公开形式多元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覆盖面;另一方面定期开展“以案释法”交流学习,实时跟进依申请公开办件进度,深入分析各项申请的内容及原因,总结经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与办件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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