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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1-29 17:07来源 : 福田区司法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编制的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755-8291893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围绕本部门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本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政策法规文件类信息6条,规划计划及总结类信息2条,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4条,信息公开年报信息1条。此外,发布工作动态信息45条,通知公告信息57条,行政复议信息5条,通过政府在线网站发起民意征集1条,发布常见问题类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本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共计办理答复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撤销申请3件,较上年下降18.18%。今年我局不断增强回应社会关切效果,强化法治宣传与指引服务,通过普法宣传、政务服务窗口答疑、线上咨询平台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清晰解读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申请规范及获取途径,提升了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自主获取能力,有效降低了申请公开数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批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一系列业务流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保障信息内容准确的基础上,确保信息发布合规。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公布各项业务咨询与监督投诉电话,做好法治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安排专人对网站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等进行检查,定时报送信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自查,同时畅通咨询投诉反馈渠道,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覆盖面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工作高标准要求,仍存在诸多短板有待优化:一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业务能力与工作需求适配度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拓展深度不够,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时效性与覆盖面有待提升;三是依申请公开办件质效提升精度不足,办件效率与质量需持续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系统推进各项改进措施,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方面,强化渠道建设与公众参与,既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搭建,依托新媒体平台拓宽公开渠道,推动公开形式多元化,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覆盖面。另一方面,紧抓队伍建设与办件质效,定期组织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培训及“以案释法”交流学习,持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实时跟进依申请公开办件进度,深入分析申请内容及原因,总结工作经验,结合实际调整完善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与办件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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